廣告為求出來效過好,一定會執相
Product Shot 沒問題,因為在多數情況下已是CG
主要執的,是廣告中的人物,多數是明星明名人
一來要保護明星形象,廣告商影完要明星經理人揀相才可以出
自然不能拍出來「不夠靚」,人本身不夠靚,便執
二來廣告也是要取閱觀眾令人對產品留下好印象
大部份人都喜歡靚的東西
所以如果不是特登整醜樣來做Gimmick的話,一律執靚
老公見過SKII TVC的後期整作,整個Studio的人在逐格執
TVC都咁執,執Print Adv. 真係食生菜咁食
所以.. 近來好似愈來愈走火入魔,執完幾乎會唔認得佢係邊個
呢個原來係仔仔.... Sorry,我第一眼以為係周柏豪
所以過份執相,人人都變CG人,人人面目模糊
唱歌好D,雖然都係幾乎個個歌手唱完都要執
不過執極有限 (難聽都係難聽XDDD),多數認到把聲
唔似Photoshop咁,可以天花龍鳳
Photoshop有幾勁?未睇過o既可以開下眼界
2007年11月27日星期二
過份執相的後果...
發佈者: 小鰻 於 下午4:43
標籤: 明星, 廣告, Marketing Relat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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